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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确定宝鸡、铜川两市为省级海绵城市试点

 
    近日,按照《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过省住建厅、省财政厅、省水利厅相关专家对各市申报资料技术评审、现场考察后,确定宝鸡市、铜川市为我省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城市。
    省住建厅要求,试点城市要高度重视,落实责任,严格按照上报的实施方案,紧盯总目标,细化年度任务,因地制宜,扎实推进项目建设进度,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对项目进展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,确保方案中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同时,要注意结合实际,总结项目技术管理和融资经验做法,为全省海绵城市建设提供示范样本,逐步发挥出试点带动作用。
    据了解,年底前省住建厅、省财政厅、省水利厅将对本年度试点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,并根据各项工作完成情拨付下年度财政资金。
发布时间:2016-6-15